在產品設計時已考慮到這一點。第二代《目擊者》VL-35行車影像記錄器可選擇<長開>或<長關>顯示器,或是在用户操作<10秒>、<20秒>或<30秒>後自動關閉顯示器,用户可按個人的需要和喜好自由設定。
其實我們日常生活,不論是進出升降機、商場購物、甚至在街邊吃碗魚蛋粉,都很有可能被不同的閉路式鏡頭拍下所有的一舉一動。你的個人私隱被侵犯了嗎!?其實很取決於收錄有關影像的用途是否合理、錄影片段的管理、之後如何被處理、使用和或查閱的目的等等。《目擊者》行車影像記錄器的設計純粹是為了保障車主的利益,而且車主並非針對某一或某些特定個人而收集有關他的資料,此舉與香港的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並沒有牴觸。
若設定為標準畫質的全動畫 (每秒30格) 彩色錄影,16GB SD記憶卡可錄約7.2小時含聲音的影像。《目擊者》行車影像記錄器採用循環式的方法進行影像記錄,當儲存記憶卡容量已滿,系統將刪除記憶卡內最舊的影像檔案(除非該檔案已上鎖,詳見產品功能),自動騰出空間以便進行新的錄影。
《目擊者》行車影像記錄器配有強力不銹鋼背夾,只要將《目擊者》夾在車內原有的後視鏡上,接上電源後即可使用。除了個別歐洲拖車頭沒有後視鏡,基本上所有車輛都適合安裝《目擊者》行車影像記錄器。但也要考慮擋風玻璃和後視鏡之間有無任何物件阻擋視線,例如擋風玻璃上方的極深色太陽隔熱膜等。
《目擊者》按鈕亮燈在用户操作5秒後將自動關閉,剩下REC紅燈作每秒一次的閃動代表攝錄正在進行。用户也可設定REC紅燈長關,或開啟<夜間模式>選擇在某些時段關閉REC紅燈。